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会员管理办法(试行)
(2018年7月27日经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和服务,根据《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章程》及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三条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由本会统一注册登记,收取会费,发放会员证。
第二章 单位会员
第四条 凡拥护本会章程,参与市场营销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,在营销科学研究与实践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院校、社会团体以及与营销学科建设相关的企事业单位,均可自愿申请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。
第五条 单位会员入会程序:
(一) 填写《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单位会员申请表》并加盖单位印章;提供单位详细介绍材料及单位代表人名字及身份证复印件;
(二) 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 由本会颁发《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单位会员证书》,并予以公告。
第六条 本会通过以下方式对单位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服务:
(一) 编发会员通讯,沟通信息,加强学会与会员单位及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协作;
(二) 提供单位会员交流平台,协助单位会员举办学术活动,提高学术水平;
(三) 获得本会专家专业指导;
(四) 推介单位会员最新学术成果或动态;
(五) 反映单位会员的意见和合理诉求。
第七条 单位会员通过以下途径履行会员义务:
(一) 报送单位基本信息;
(二) 参加或承办、协办本会召开的学术年会与教学会议;
(三) 参加本会组织的相关活动;
(四) 完成本会交办的相关任务。
第八条 单位会员按年交纳会费,会费标准为:
1、普通单位会员(学术类/企业):1000元/年
2、常务理事单位(学术类)&企业理事单位:3000元/年
3、副会长单位、企业常务理事单位:20000元/年